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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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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8极光

天亮的日子多着呢,太阳不过是一颗晓星。——Day8

西伯利亚,贝尔加湖畔,勒拿河自然保护区。湖面冰雪未融,倒映着岸边的覆满银霜的白桦树林,以及一幢独立于天地间的白松木小屋。

木屋两侧门边分别倚着两个身影,年轻男子将手枪举到耳侧,加绒的黑西装上覆满风雪,再过片刻就能彻底变成纯白色的情侣款。他呵出一口气,望向对面那人晶亮的眼睛,眉梢略略一挑,无端将几分似有若无的骚包气混着白雾扑到对面人脸上,然后朝屋内使了个眼色。

对面人仍旧面无表情,纹丝不动地接收对方骚包抑或说闷骚的信号。冷空气让他本就白皙的脸染上一层浅薄的冻红,一般人戴着周围一圈绒毛的帽子都会使面容模糊不堪,但他却五官明晰,能让人看出得是相貌极佳,带点介于少年和年轻男人之间的清秀。

他望见了对面同伴的眼色,身形一动就作势要往里突入,谁知那人又举起一只手掌,示意他等等。

陆逊疑惑地看向那人,那人眨了眨碧色的桃花眼,郑重其事地做了三个口型,生怕他看不见似的,每个都拉得很长。

最后一个口型做完,看到陆逊点点头,孙权这才满意中夹杂着些许怀疑地多瞧了陆逊一眼,拿出一只烟雾弹,随手晃了晃,扯开拉环往屋内一扔。

木屋内浓烟滚滚,传来慌乱的叫骂声,其中几句国骂在异国他乡听来尤为亲切。孙权指指自己耳朵,做了个被脏了耳朵一般受不了的无语表情,而后眼神冷下来,拇指往屋里虚虚一戳。陆逊立即会意,抬脚踹开屋门,两人默契地先后转进门框。

一阵枪声如旋律般接二连三地响起,烟雾中混乱一片。孙权抬手拽住一个正欲爬窗逃跑的人,一把把他扯下来就着脑门就是一枪。

孙权就势提着那人衣领转过身来,看见陆逊站在滚滚硝烟中恰好收枪,习惯性换掉打空的弹夹往地上一扔,然后垂下握枪的手放在身侧。他做起这一连串动作来极其娴熟,脸旁边的一圈绒毛衬得他像个年轻学生一样乖巧纯净,这些杀气颇重的举动却做得行云流水,堪称对比强烈的反差。如果放在孙权眼里,可能还要再加一个字,变成“反差萌”。

哇,他太好看了。孙权内心雀跃着为美而惊呼,面上倒是平静得丝毫不显:“活口呢?”

“你要留活口?”陆逊有些讶异地抬眸,特别茫然的样子,“刚才你不是做口型,让我‘都做掉’?”

“什么玩意儿。”孙权丢掉手里已经没了气的人,十分无奈道,“什么‘都做掉’啊,我说的是‘我爱你’!这两个根本一点都不像好不好!”

“......”陆逊正把绒帽放下,飞速地眨巴了一下眼睛,后知后觉地脸色一红,语气微微嗔怒,“你没事告什么白?”

“就是没事才要告白啊!有事不就再也告不了啦?”孙权更加委屈,实属深谙孙家耍流氓功力的一代传人,有望跟他哥平分秋色。

陆逊又被他的歪理堵了一遭,只好拿眼睛瞪他:“瞎说什么鬼话。”

孙权被这记美人眼刀瞪得心情舒畅,他环顾了一圈四周,发现确实没有哪个是剩了半口气的,不得不哀叹一声:“伯言啊,这我得罚你,没活口我们怎么问出我哥要的东西——你说呢,我罚你什么好?”

陆逊神情庄重地秒答:“做一百个俯卧撑。”

“别。”孙权按住额头抬手比了个“停”的手势制止陆逊,“换一个。”

“两百个……”

“这种的都不行。”孙权表情有些许狰地扼杀了陆逊的希望。

不等陆逊继续冥思苦想,孙权从衣袋里掏出了一本小本子,陆逊见此,眼低闪过了一丝绝望之色。

“咳,”孙权正了正因为打斗而有些皱起的领带,“我今天又想到一首……一首情诗,罚你听我念完。”

他平日里说话镇静,时而带三分自如的笑意,可这会儿语气却出乎意料地干巴巴,像小学生念课文:

“全世界都知道我想对你说的情话有多么漫长,最后一个笔画落定,第一个字已经褪色了……”

陆逊突然走过来,拉住他的胳膊在他的脸上亲了一口。孙权一瞬间像被定住了一样,满屋的尸体都比他此刻的动静大。

“算我求你。”陆逊的俊颜近在咫尺,他诚恳地在孙权耳边说,“别念了。”

孙权从懵逼中回神,孙权悻悻然收起了小本子,孙权暗爽,他觉得自己这回赚大发了。

哪知陆逊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伸出食指遥遥一指木屋外波光粼粼的湖:

“好像还有一个活口,刚才我发现湖边还有一个他们的人,就往那边开了枪,但他一下子就吓得翻进了湖里,可能没打中?”

孙权立即跑到湖边,二人从岸上拖了条渔船一阵打捞,还真捞上来一个冻得发僵的家伙,看样子可以直接丢到冷冻肉类专用冰柜的干冰上去挂卖。

“这要保命还真悬,看来得做人工呼吸。”孙权看了一会儿,下了结论。

陆逊登时用一种看英雄的眼神看着他。

孙权倒也不含糊,他说什么也不会让陆逊来干这事,只是伸手一摊掌心,活脱脱的奸商嘴脸:“出手费。”

“凭什么?”陆逊拧起修长的眉,“已经罚过了。”

“当然是麻烦你给我消毒了。”孙权点了点自己的嘴唇,决定暂不跟他计较把“亲他一下”和“接受惩罚”之间划等号的问题,只是斜了他一眼,“小鹿啊,你听过‘事急从权’这个成语吗?知道什么意思吗?”

他伸手轻柔地拽过陆逊的衣领,在一个深吻凑上去之前说完了这句话:

“事急从‘权’——意思是,紧急情况下听我的。”①

陆逊眼皮急颤,隔了几秒终于忍不住伸手推他。

“你下回不要念什么情诗了……临场发挥就很好。”陆逊小声说,“还有你再不消完毒那个人就要死了……”

许昭睁开眼时,浑身一个激灵,他看见那个让他躲了一路的那个孙家人坐在沙发上,拿枪顶着他的脑门,优雅地把擦完嘴的纸巾丢进壁炉的火苗里。

“你知道我们追你是为了什么。”那双平日里有些懒怠的碧色眸子此刻锋芒毕露,“东西交出来的话,给你一个选择的机会,你更喜欢被贝尔加湖的大马哈鱼还是战斗民族丧尸咬死?”

周瑜做了一个冗长的梦。

那是一座漆黑一片的高架路,黑得没有区分度。他站在路的起点,昏黄的路灯一盏一盏地亮下去,直至远方路的尽头。

在这样昏暗的光线下,一点星火缓慢地移动过来,那个男人边点烟边走到他跟前,冲他说:

“要走了?我送你。”

周瑜点点头——或者说他不记得自己到底有没有点头,只是什么都没说就跟他走了,过了一会儿才想到问:“你要怎么送我?”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问问那个男人是谁,为什么来送他,或许是不关心,或许是没必要。

男人走到一辆黑色摩托车边,拍了拍后座,抛给他一个头盔:“上来。”

“我开快车,别介意。”周瑜坐稳后听见男人这么说。这话说得委实是有意思,既不问乘客的意见,也不提醒一句要扶哪里,连“小心”都不说,就直接是一句“别介意”,听不出是否算轻描淡写。

好像是知道周瑜讨厌烟味似的,男人在他上车后就把烟掐灭了。

橘黄色的路灯向后飞去,连成一片炫目的光影。高架路外一片浩瀚无垠的黑,周瑜觉得莫名有种紧张的气氛,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后面追他们。

但周瑜仍然什么都没有问,就好像他只需要知道两件事就足够,他要走,而男人要送他一程。

毕竟这是个梦,梦里的一切都没有缘由,大脑皮层所做的工作令它看上去像是智力欠缺。所有东西都是那么任性,因为想到了,所以发生了。

身后野兽一样的喘息声紧追不放,车速越来越惊人,路灯拖出的金色丝带连成一条直线,周瑜不得不伸手抱住男人的腰,他嗅到男人身上淡而凛冽的木香。

“别回头。”男人不知从哪抽出一柄长枪,通体漆黑发亮,明明是古代的兵器却毫无违和感,像是跟他们胯下的摩托车配套存在的一样。他迎风笑道:“你可俄尔普斯,回了头就再也走不了了。”②

在长枪出现的那一刹那,天边出现一道暗金色的亮线。

周瑜听从他的话,目光紧紧聚焦在前方,身后的破风声近在咫尺,男人长枪一横往后方捅去,“噗”地一声,那令人脊背发凉的呼吸骤然消失。

然而一切还没结束,更多的呼吸声在他们四周此起彼伏。男人不断单手挥舞长枪,将它们洞穿或斩成两半,最后甚至双手放开摩托车车把,握着长枪舞出一整个圆,黑色的弧线从周瑜头顶上方掠过,击溃那些黑暗中攻击他们的敌人。

周瑜终于意识到,那些黑影的目标全都只是自己,男人是在保护他。

前方终于到了高架路的尽头,摩托车驶入关卡,最终停下。此刻天地间比先前要亮了许多,远方的天际晨光乍现,淡金色的光削弱这大片土地的阴影。

周瑜下了车,男人也停好摩托走下来,目光深沉地盯着他,再度点燃一根烟,和之前周瑜上车前抽烟的动作完美衔接。

周瑜最后看了他一眼,转过身,朝看不见的前路走去。他听见男人低沉的嗓音在身后响起:

“祝公瑾一路顺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