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038年春,陆念念主动亲了父亲一口,父亲热泪纵横。
公元1038年秋,陆念念和娘亲哥哥狗狗一起,随辞官归隐的父亲来到锦绣江南,在那里见到了先期抵达的霍叔叔和小含阿姨,以及一个漂亮的姐姐和一个讨厌的弟弟。
第二十一章
番外
(一)
那时的天很蓝、云很白、草很绿、水很清,那时的我年方十六岁,是个初嫁的新娘。
丈夫是当朝大将军,大夏国第一勇士。
可是这样的一个英雄,在我的面前却一点儿也没有饮血沙场的霸气和杀气,反而是那样的小心翼翼。他喜欢把我轻轻搂在壮实如山的怀里,一遍遍低声喊着我的乳名,‘鹞儿’。
看着他笨手笨脚的温柔,我总是会忍不住地得寸进尺,而他则总是憨憨一笑百依百顺。
能得到丈夫如此视若珍宝的对待,我想,我是全天下最幸福的女人。
那一天,丈夫刚刚打了胜仗,带回来的一大堆战利品里面有几套宋人男子的服饰,看上去很精细很华贵。我一时心血来潮便穿戴了起来,然后迫不及待去给丈夫看。
来到丈夫平日里最常待的校武场,我一路飞奔一路大声喊着他的名字。
跑近了才发现,武场里除了丈夫和正在操练的将士之外,还有一个男人。
人们都说,我和丈夫站在一起,就是一对惹眼的金童玉女。
我的美丽在党项族是最有名的,所以,丈夫的样貌自然很是不差。
然而,和他身边的那个男人一比,我却不得不承认,丈夫的确要逊色一大截。
(二)
丈夫说:“鹞儿,快来见过吾祖。’
我却因为一时的愣怔而忘记了行大礼。
吾祖,我们的青天子,我们的第一位皇帝,我们大夏最优秀的男人,我们心目中最高高在上的神。
没想到,竟生得这样好看。
那样白皙的肤色和优雅的举止,有点儿,像前年我偷偷跑到宋境时所见到的那些吟诗作对的读书人。但是,那些文弱书生却没一个能有他那般精致到完美的面部轮廓和让人一望便失了神的朗朗眉目,还有,那份不经意间所透出的禆睨天下,和那份骨子里生而具有的王者风范。
这,才不愧是我们的王,最伟大的王。
然而,我却并不是为了这些而失态。
是因为他看我的眼神。
虽然只有一霎那,可我确定,那褐色眸子里所闪过的情绪很复杂,有点像惊讶,有点像迷茫,有点像怅惘,又有点像是,心痛?……
为什么?
我确定,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也是他第一次见到我。
“鹞儿你怎么了,还不快向吾祖告罪!”丈夫见我在皇帝面前这样失礼,又担心又紧张,拉着我便要跪下。
“小事而已,将军不必如此介怀。”他的声音像是贺兰山谷的清泉,又像是草原上吹过的清风,清清朗朗的很好听。
他先是扶起丈夫,又将我搀起,再次深深看了我一眼,便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