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没杀人!」
根据刘森的说法,胜哥联系了排查监控视频的兄弟。在离现场不远的路口,当晚确实有刘森开车通过的图像。并且根据时间推测,他待在现场的时间不到半个小时。
拿到结果后,胜哥没有说话。刘森的作案时间不足,线索又断了。
没有新的证据和线索,我们除了一遍遍叮嘱刘森保持通讯通畅外,什么也不能做。
那天深夜,我和刚回来的胜哥在刑侦楼里碰上了。不过是几天的奔波,让他的眼圈都有些浮肿,他突然对我感慨:「我好像越来越不能熬夜了」。而我摸摸自己的发际线,也无奈地扯起了嘴角。
我们都不那么年轻了,熬夜查案这种事,越来越不适合我们这帮老家伙了。
当初一起熬夜的兄弟们都散了。有的去了治安大队,有的去了派出所。即使是新来的警察,也不再是年轻小伙。队里的平均年龄从二十七八岁,到现在平均都是三十五六。
最忙的时候,有同事跟队长说,「我几天都没有回家了,今天儿子生日,能不能让我回家,其他人先顶一下。」
「就剩我们三个人,怎么顶?」队长也很无奈。
这些年过去,警队老头只剩我和胜哥两个。连队长都走了,调到后勤应该会轻松点吧。
可没有这帮老搭档,眼下的这起案子,有点无力啊。
一个个嫌疑对象被排除,警队的士气低落。前段时间的调查,已经排除了受害者男友的作案时间,现在她姐夫的线索也断了。名单第一页,还剩一个叫何沐的人,他是受害者隔壁的室友。
我们也不是没怀疑过此人,但经过调查,他最近一直在附近上网,警察打电话也接,压根没有要跑的意思。哪有那么傻的嫌疑人。
我和胜哥只能把希望放在名单上,我俩坚信,真凶的名字必定在这里面。然而我们不知道的是,自己已经数次和真相失之交臂。
八
法医不需要像侦查一样到处奔波,「现场」才是我的战场。
案发后第三天,我决定再回一次现场。就算体能差了,我的大脑和眼睛还是能派上用场。
我把缠绕在门上的警戒线解开,再次打开房门。尸体被搬走的现场只剩下血迹,各种物品因为检查被翻倒,整间小屋一片狼藉。
再次检查屋内物品时,一个放在抽屉里的笔记本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上面除了简单的备忘事项,更多的是一笔一笔的日常消费支出——受害女孩有记账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