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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关于兔子,关于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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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一句话,“注定在一起的人,不管绕多大一圈依然会回到彼此的身边。”

知道今天我还一直相信就算如今已经分开快要两年了,我和兔子在不久后的某一天还会在兜兜转转了一大圈后再一次相遇,然后重新认识重新开始最后一眨眼就一辈子。

我叫胡雪焘,名字是那个军伍出身后来将一辈子都奉献给了新疆的祖父起的,据说我妈生我那天新疆迎来了十年不遇的一次大雪,所以名字中也就带着一个雪字。

焘这个字不是很常见,通涛,但熟悉我的人更愿意把这个字读成寿,包括很多老师也是如此。

渐渐的焘变成了寿然后又变成了兽,于是我就成了大家口中的胡雪兽,再往后就又变成了小怪兽。

直到大学某一天卢星星的出现,这个跟了我四五年的绰号才光荣继承给他,我成了大家口中的“雪蛤蟆”。

因为有一天聊到了爱情,我和哥几个说“有梦想就要去实现,谁说癞蛤蟆不能吃天鹅肉,我虽然不是癞蛤蟆,但我就是一心想吃兔子肉!”

于是,我就有了这个听起来有些拗口的外号。

兔子自然不是那种白白的毛茸茸能当宠物能当食材的兔子,兔子是一个女孩,一个个子不高却颇有爷们英姿飒爽气息的女孩子。

和兔子认识在贴吧,那时候学校里很流行通过贴吧去交流,我喜欢凑热闹也就随大流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混迹在学校贴吧里。

记得刚和兔子认识那会儿我们俩一个当时很火的气泡熊对打表情就能聊一整天,没有一句和文字相关的话语,完全是一个表情就可以。

在那个微信QQ已然很火爆的年代里,刚开始交流我俩傻傻的选择用短信,记得某天上课班级里一个平日关系不错的妹子拿我手机玩,“不小心”点到短信那里然后有些像见到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一般喊了句“我凑,胡雪兽你和谁一周竟然能互相发六千多条短信!”

那个口中的谁自然是兔子,六千多条短信放在微信或者QQ上其实不算多,平分下来也不过一人三千多条,但是放在短信上就有些了不得了。

毕竟学校的手机套餐有些坑爹,那一个月光是花费就差不多用了快三百块。

那是和兔子相识的第一个月,不同系不同班同一年级,下午下课后会相约着一起去操场压压马路,有时候是我们两个人有时候还会带着我师傅。

我师傅和兔子是老乡,都来自天府之国蜀川,说起来一开始是最先认识我师傅的,一个大狮子座有些霸气的萌妹子。

能和兔子结缘除了贴吧,更得意于我师傅和兔子也恰好是朋友。

之所以是师徒关系是因为刚与我师傅认识时她霸气的我说了句“小爷空有一身泡妞的本事,可无奈自己却特么是个妞”。

这么霸气十足的女孩已然不多见了,于是我二话不说立马一脸崇敬的拜倒在她牛仔裤下成了我师傅泡妞宗派的开山大弟子。

后来我也不负众望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为我宗门开枝散叶又收了两个座下弟子,我们这一门派也就没有断了传承。

虽说后来能和兔子在一起得益于这层关系,却从来没有用过我师傅那些理论大于实践的所谓泡妞绝招,更多的是靠着不要脸,坚持不要脸将不要脸进行到底的无赖精神。

那一年我们大二,大一班级演讲比赛时我演讲的题目是《我的大学不需要爱情》。

我记得演讲时里面有一句词是这样说的:“如果一个人,闲来无事的时候,去买一杯奶昔坐在麦当劳的靠窗的位子,看着外面的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冲着躲在路过的年轻妈妈背后的小孩子扮鬼脸,看着稚嫩的笑脸回应自己笑容,暖洋洋的感觉弥漫心头……今天的孤独是为了明日的精彩,其实大学,我们可以不需要爱情的。”

见到兔子以前我也是这么一直贯彻将这种孤独进行到底的,见到兔子之后我觉得我要食言了。

在《男生女生》很火的年代里饶雪漫先生所著的一部《沙漏》里面女主角莫醒醒就是来自四川的雨城雅安,而兔子恰好也来自这座每年被淅淅沥沥带着些柔情带着些冰凉雨水环绕的城市。

都说雨城雅安有三雅,“雅雨”“雅鱼”和“雅女”。

雅雨淋在身上,雅鱼游走在江中,而雅女要藏在心里。

所以我很庆幸在那个懵懂时光最后的四年心里能藏着一位和初中时非常喜欢的“莫醒醒”一般善良天真且烂漫的女孩。

大学的爱情就如同饮那温润的黄酒一般,需要慢慢去品,一饮一啄喝进肚的是酒,暖到心的是情。

兔子她不是我的初恋,却是我第一个连手都没有勇气去牵的女孩,更多时候两个人在一起时就如同饮那温润黄酒,不需要有多烈烈到心里胃里都翻江倒海,需要一口一口慢慢去一饮一啄。

丽江的夜晚无疑是美的,尤其是在远离市区喧闹的我们学校更是如此。

夜将至未至时候的操场上,曾和兔子肩并肩走过很多回,路灯还未亮起天穹这座幕布上的点点星光却早已在一闪一闪了,站在操场上向远方眺望不远处还能借着微弱的光隐隐约瞧得着玉龙雪山。

无疑,那时候的玉龙雪山直到今日在我看来仍旧是最美的,有星光更有远去落日洒下的余光,最重要的是那时候身旁还有兔子。

记得杰伦在歌词中曾经唱过这样一句:“最美的不是雨天,是曾经与你一起躲过雨的屋檐。”

都说听不同的歌曲想到不同的情景,每一首歌曲里或多或少都藏着些感人至深的故事。

我虽然没有周杰伦和方文山那般有才气,能够将每一段那些最想要回去却又再也回不去的小曾经写出来,但无疑听到《不同说的秘密》时还是会忍不住翻出尘封已久的回忆。

很多时候我都是会相信缘分这东西确确实存在,就好比上学那会儿我和兔子一般,初相遇时的懵懂心跳,然后是相识后唯独两个人才能读懂的过往。

不可否认有时候我确实爱作死,所以也想和大家分享一句话“趁着还有人爱你时,千万不要去作死”。

曾经似乎有两次因为自己的作死把兔子从身边作的远远逃离,当然算上毕业到现在应该是第三次了。

那一年我们大二即将大三,临放暑假时那一天兔子比我先离开学校,我记得是一个下午我站在图书馆的天台上手上电话那一头是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