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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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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李美真上大学走了之后,她的父亲没有给她一分钱学费和生活费,反而还隔三差五上门来逼迫奶奶要她把所有收藏给他。奶奶当然拒绝了。奶奶是个很聪明的人,她把雷先生找来商量对策。奶奶接受了他出的主意,一起去了公证处,签了一份合约,把比较值钱的收藏都委托给雷先生,以五年,十年,十五年为时间段分批把收藏按已经约定的时间和增值的价值给李美真兑成现金。这样收藏品可以升值,受益人李美真不吃亏,同时他也能够周转开资金。但是奶奶还是心软了,留了点儿明清家具,以安抚李美真父亲贪婪的欲望。但他不满足,搬空了屋里的家当,还打了女儿。这让在天堂的奶奶怎么也想不到。在信中,雷先生嘱咐她好好读书,他会定期给她寄学费和生活费。就这样孤苦伶仃的李美真登上了返校的列车,她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过她的出生地。

李美真回到了学校,大部分同学都还在家里和父母,兄弟姐妹们团聚着。而她一个人呆在空空荡荡的宿舍里睡了好几天。实在是饿了,她才去食堂买了两次饭,然后她哪儿也没去。她一个人感觉实在是孤独。于是这天她想上街给俞海澜打个电话,告诉她有空来学校找她玩。当她路过操场的时候,她听见有人似乎叫了她的名字,她回头一看是自己的老师高光明。

高光明,三十五岁,未婚,是大学从法国一所著名大学请来的最年轻的客座教授,他是个土生土长的法国人。他逢人就喜欢秀他的中文。他说他的母亲是纯粹的华人,他也是华人。可他的言谈举止一点也无法和这个梗联系在一起。因为他的中文说的太别扭了,讲话跑调能跑到天上去。特别是他喜欢用一些诗词,古文,成语甚至是歇后语来组织语言。如果用来作报告,好有学术派头。可是平时生活中,他这么‘舞文弄墨’有时候让听话的人无言以对,甚至是哭笑不得。他的中文水平是不是太‘高端’了些。但是久而久之,大家习惯了也不觉得有什么不舒服,反而觉得蛮有趣的。同事和他讲话很照顾他的‘情绪’,随他一起跑调。同学们私底下学他说话的腔调,把他用得不恰当的诗句用来相互调侃。

今天高光明穿了一身白色的运动装在篮球场上,有一帮男生正在打篮球。他自称酷爱运动。从大一第二学期开始,他教李美真他们班的法语语法和写作课,但他亲自授课的时间总共没几次,前期课时都是他的两个助教在讲。他在学校的时候,系里面各种比赛,演讲,写作征文了,活动是特别的多。他每个学期还要回国外的大学里工作两个月或者半年之久。

“李美真,你怎么如此快就返校了呀?”高光明呲着大白牙笑容可掬地问李美真,她看着他向她走来。

高光明没有像授课时戴着眼镜,穿着考究的灰色,蓝色,或者米色的西服,一脸正经和严肃,让人产生距离感。现在他看上去倒更像个时尚‘小开’,有点儿男模的的派头,从头到脚都是时尚的运动装扮,看上去英俊又潇洒,给人一种轻松愉快的感觉。难道是法国人就一定会穿衣打扮吗?他留着很帅气的分头,乌黑浓密的发丝自然地微卷,蓬松,滋润又光亮。他身材特别高大,健壮。如果你只看他的体态,你会觉得他就是个强壮的北欧人。难不成这喝牛奶吃面包长大的人同喝粥吃馒头长大的就是不一样呢。不过他的皮肤太白净了,还有粗黑浓密的眉毛和大眼睛,用‘剑眉星目,面如冠玉’来形容他的长相一点儿亦不过。这样的他,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也是符合‘国民老公’的形象呢。他给同事和朋友的表面印象就是一个绅士,一个知识分子,一个风流倜傥,幽默风趣,甚至有点随和的谦谦君子。这样的人不要说女人喜欢,男人也是愿意和他交往的呀。

他在学生的眼里是什么样的人呢?上过他的课的学生会这么说,他很刁钻,雄辩搞怪,时尚耍酷,什么都要最完美。典型的完美主义者,变态的强迫症发作者。在教室里他曾微笑着感叹全班的学生思维太懒惰,做人做事缺乏激情和热情,就是在虚度自己的青春年华。当时大家都不明白他的指责。后来他指名道姓要一些男学生放学后和他在操场上运动。他们还真去球场和他打球了。他和同学们快乐地聊天。当有人问他靠什么生活,他说是他的爱好写作,而不是教书。他告诫他们说人生的目标是战胜自己的弱点,发挥自己的优点特长,找到自己的社会立足点。接触渐渐多了,男生们了解了他,居然肯接受他的思想。他似乎对女生们更宽厚些。他自诩他的国家将女性视为拯救者,是美的‘化身’。不过的确也是,当年可是圣女贞德拯救了法国。虽然他不要求所有女生都去运动,可女生们还是有点怵他,但是私底下都是他的迷妹。她们觉得他帅,帅的不要不要的。她们把他犀利讽刺的语言说成是幽默,机智,口才好。而男生们不仅佩服他的才华,还羡慕他的座驾,一辆黑色的跑车,他说那是他用稿费买的。正因为师生之间有了互动,增加了互信。所以后来只要他上课,男生不会翘课,女生是舍不得翘课。总之同学们内心还是认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