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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晴昼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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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晴昼(4)

晴昼(4)

换了个姿势, 沈知昼将她抵在餐桌前。

几番纠缠,他前胸绽开一片光滑紧实的肌理, 因了微微生汗,迎着从窗外投射入内的阳光,泛着一层蜜色的水光。

他俯下身,耐心地吻她。

她两截脆弱如蝶翼的蝴蝶骨轻轻翕动着,酥软沿尾椎骨节节攀升,如电流般直窜脑门儿, 意识渐渐迷离。

清早十点半。

细碎热烈的阳光铺盖在彼此肌肤上,气息交换着气息,用体温传递着体温。滚滚炽热, 将血液熨得发烫,好似要在某一刻喷涌而出。

情潮铺路, 欲-望引线。将曾错失的,现得到的, 未来期许的,串成了一条线, 穿透彼此的生命。

再也分不开。

最后她趴在桌子上沉重无力地喘气。没了力气。

他却好似还有无休无止的精力,将一条手臂绕到她身前, 指尖揩了一块儿蛋糕上的奶油,缀着一抹鲜艳诱人的果酱,汁水淋漓,色泽饱满,伸到她唇边。

她承受不住, 便很用力地,一口咬住他的指尖,顺带着舔舐干净,像在报复他。

他却不觉得痛,反而爽朗地笑着,收了手,满含恶意地一撞,她差点儿一头栽到了蛋糕里,人直呜咽。

就在此时,门外楼道里响起了轻快短促的高跟鞋声。

踩着水泥楼梯,快要接近家门口。

他们家的隔音效果一向很差,常常是楼上谁家开个门都能听见,楼上阿姨家还养了狗,一到晚上狗吠起来就没完没了,扰得人睡不着觉。

晚晚自然也听到了那声音。

她紧张得脸上的潮红悉数褪成了惨白,急切地低喊了两声“停——”,他却依然无动于衷,在她后方笑得低沉沙哑,能听出克制的意味。

他好似在强压住蔓延在心头的痒意,开口时,声音也几乎犹如从嗓子眼儿里生生磨出来一般:

“你怕什么?”

“妈、是妈……”她着急地扑腾了两下手臂,腰却还被托着,根本无从挣扎,低低告饶,“她回来了……”

沈知昼本以为是她承受不住所以以撒谎求饶,直到听到了钥匙响——

紧接着,就传来了钥匙捅入锁芯的声音。

“……”

几乎是刹那之间,他反应极快,提着她整个人携入了自己房间。

外面防盗门开的一刻,他也一脚带上了卧室的门。

满室俱寂。

她几乎是挂在他的身上。他将她抵在门后,听高跟鞋声又一次稳健而轻快地响了起来。

沈知昼猜,许凌薇可能是忘了什么东西,所以临时回家来拿,所以杀了他们个措手不及。

他以前住的那个老式二层楼还能住,此刻,他都在心里暗暗盘算什么时候搬回去了。在这儿也太不方便了。

他低眸看了看紧张地缩在他怀里的晚晚。

她也惊疑不定地瞧他,一手攀着他肩,另一手紧紧抓着乱作一团的鹅黄色睡裙,刚张了张唇,他抬起拇指,按了按她柔软的唇,示意她别出声。

高跟鞋声在门外回荡,亦近亦远。

许凌薇先是在客厅左右徘徊了片刻,要拿的报告书放在客厅的桌子上忘了拿走,今天早上要交给院里的领导,她都开车到了医院门口才想起来,于是折回来拿。

天知道早晨这个时候,港城市中心的几座大型高架和主干道的马路堵得有多么乌烟瘴气,去的时候路上就花了半个多小时,回来更堵了。

许凌薇坐在沙发上休息片刻。

整个屋子静得诡异。

只能听见窗外的鸟叫和风掠过树丛的沙沙声响。

客厅茶几上扔着包吃了一半的薯条。

许凌薇的眉心登时拧紧。晚晚总爱吃这些垃圾食品,说了好几次不要买回来,估计是沈知昼心疼她爱吃给她买的。

她叹了口气,拿起文件起身又走。

一转眼却又注意到餐桌上也是一片狼藉。

切得不成样子的蛋糕,上面的水果几乎被挑着吃光了,奶油七横八纵,像是手指楷过好几次一样。

餐椅在一旁乱摆着,跟进了贼似的。

桌面上两只粥碗,一个是晚晚的,小号儿童量,还是她上回和沈知昼去逛超市非吵着要买回来的。

她说自己要参加学校的体操社,社团的姑娘们都十分苗条,身板儿正,她最近有些发胖,得用小号碗控制着吃饭。

沈知昼那时候还笑话她,都那么瘦了,再瘦就剩二两排骨了。

说着要减肥,控制餐量,还吃垃圾食品,吃蛋糕。

许凌薇暗暗叹气,她拿起那蛋糕准备放到冰箱里,才注意到一个快被奶油和水果淹没掉的小小的印着“Happy Birthday”的巧克力卡片。

是谁的生日?

沈知昼……的吗?

许凌薇才想起,昨天晚晚放学神神秘秘地提着个蛋糕回来,三令五申跟她说放在冰箱里,一定不要提前吃掉。

原来,是要给他过生日吗?

许凌薇暗叹。

这么多年了,连她这个做伯母的几乎都要把他的生日忘记了,晚晚却还记得。

可是,蛋糕被破坏成这样,蛋糕胚一口也没吃,只有上面的水果和奶油被揩得差不多了。

那他俩人呢?

高跟鞋的声音越响越近。

晚晚憋足了一口气,生怕被发现,羞赧地将小小的脑袋埋在他的肩窝里,嗅着他身上清冽的沐浴露的香气。

她紧张得额角生汗,抱紧他时发现,他身上也泛起了一层薄汗。

抬起眼瞧他,他却毫无紧张之色。

几乎是心灵感应,他也垂眸看她。男人的眼睫细密而长,眸色漆黑,映满的,都是她惊惶无措的面容。

笑意愈发深沉。

带着点儿恶作剧的意味。

她撅了撅唇,侧开头不敢看他,任凭自己还悬在他身上,他们还紧密相贴。

在高跟鞋接近门边的一刻,他忽然低声问她:“害怕吗?”

“……嗯。”她点点头,悄声地应。

他突然就捂住她的嘴,用力地向上,猝不及防的,她痛得直咬他手掌。接着,灭顶的愉悦取缔了疼痛汹汹而来。

身后,门也被轻轻敲响。

咚咚——

敲得很轻,不疾不徐。

许凌薇很有耐心,可能觉得他还在屋内睡着,昨晚回来的很晚,又喝得那么醉,恐怕打扰到他。

咚咚咚——

很快,又响起三声。

她的心跳的热烈,两手勾住他后颈,攀住他肩,在他身上沉浮飘摇。他的动作同样不疾不徐,托住她,力图不弄出一丁点声响。

他一手还捂着她的嘴巴,她喘息得十分艰难,紧张与快慰在身体中横冲直撞,把五脏六腑都要搅乱。

许凌薇没得到回应,也没听到动静,狐疑地又去她房间转了圈儿,最后掠过一眼摆在餐桌上的两只手机,静默了一会儿,拿着文件关上家门就走了。

晚晚听外面防盗门一声响,高跟鞋声消失在楼道里,这才慢慢地松软了神经,瘫在他怀里。

气喘吁吁。

他转身将她抱在床边,倾身覆下,见她脸上惨白渐渐消去,逐渐泛起越来越深的酡红,弯着唇,轻佻地笑着问:

“现在还害怕吗?”

“……”她恨恨地厮打他胸膛几下,羞赧得说不出话。

他手掌轻柔拂过她滚烫的面颊,毫不怜惜地笑着:“怕就对了,记住你现在的感觉,以后这样的事儿还多着呢。”

“那怎么办?”

他低头咬住她唇,呢喃着,“能怎么办?”

又一轮的掠夺开始。

最后她玉体横陈地坠在他怀里,像是一株被抽干了水分的栀子花,折损了枝叶,颓靡的花瓣尽数败落,美得短而热烈。

可是,他却有无数种办法,让她一次次地活过来。

-

中午随便去外面吃了点儿东西,沈知昼开车送她去学校。

港城大学是老牌公立大学,毗邻港北,离棠街很近。

沈知昼从前也算是棠街那一块儿的风云人物,自从他从为林问江效命的兰黛老板,摇身一变成了个人民警察,从前那些在他面前低头哈腰、跟他称兄道弟的黑社会们一见到他就溜个没影儿。

前几天晚上去棠街盘查,还给金三吓得屁滚尿流。

金三也算是戴罪立功过的,他没卖过毒品,只是以前在毒贩之间牵牵线罢了,也不赚差价,之前盘查林问江之前,他还为警方提供过几个流窜在棠街的小毒贩的讯息。

他以前总跟沈知昼说,他儿子金奂还小,明年高考,得多积点德。

他当老子的混黑社会起家,已经成这样了,不能让自己儿子也步了自己后尘,被不干净的东西染指。

沈知昼给晚晚送到校门口,不忘嘱咐她:“晚上先回家,我如果不出警就回家接你,我现在要去局里办点事。”

“什么事?”